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三亚市涉海涉空旅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三亚作为世界知名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与低空旅游资源禀赋,水上旅游和低空旅游业蓬勃发展,成为三亚文旅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但随着水上旅游和低空旅游业的持续发展,产业规划、安全保障等无法满足行业发展需求,为了强化产业规划助力行业健康发展,规范低空旅游、水上旅游经营管理,我市于2023年7月12日出台了《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以下简称“市政府14号令”)、于2023年10月9日出台了《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以下简称“市政府15号令”)。
上述两部政府规章施行以来,在助力产业发展及规范相关经营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助推我市潜水、冲浪、游艇、摩托艇、拖伞、低空飞行等涉海涉空旅游新业态的加速发展,极大丰富了游客的体验。然而,低空旅游、水上旅游经营项目和主管部门职责方面存在交叉现象,需要政府整合监管力量实现一体化监管,加之相关项目具有专业性强、自然条件依赖性大、安全管理要求高的特点,市政府14号令和市政府15号令的管理范围、监管措施和力度已难以完全适应现实需要。实践证明,有必要将上述两部政府规章进行整合。
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涉海涉空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涉海涉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亚市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亚实际,制定了《办法》。《办法》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构建全链条、多维度的安全监管体系,为广大市民与游客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擦亮三亚旅游的金字招牌。
二、目标任务
《办法》的出台,一是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控措施强化风险监管、筑牢安全防线,为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让“放心游三亚”成为常态;二是通过明确准入条件、统一服务标准、强化执法监管,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人才投身三亚旅游产业;三是通过政策支持、品牌培育、业态创新等举措,推动涉海涉空旅游向规范化、特色化、高端化升级发展,助力三亚加快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核心区;四是通过明晰监管职责、细化安全举措、强化服务保障,为涉海涉空旅游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持续提升广大市民与游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涉及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涉海涉空旅游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安全监管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从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安全监督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厘清管理职责,优化治理格局。《办法》从纵向层级、横向协同两个维度,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垂直管理单位的监管责任与工作边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二)聚焦产业发展,强化引导服务。《办法》坚持尊重市场规律、顺应产业发展趋势,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布局、资金支持、人才引进培养、业态创新、品牌培育、融合发展等方面强化引导和服务,推动涉海涉空旅游向规范化、特色化、高端化方向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构建高品质旅游产业体系。
(三)完善监管模式,规范经营管理。《办法》构建“市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备案+鼓励信息登记”监管模式,实现经营主体和项目无死角、全覆盖监管,有效填补监管空白:
一是要求涉海涉空旅游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确保经营主体合法有效;
二是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备案的项目,严格落实许可、备案管理;
三是对依法无需许可、无需备案但有强制性标准的项目,要求经营者主动公开所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四是对依法无需许可、无需备案且暂无强制性标准的新业态项目,鼓励经营者主动向所在地的区旅文主管部门登记信息,实现底数清、可追溯、可监管。
(四)强化安全管控,筑牢安全防线。《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严落实全链条安全管理要求。涉海涉空装备应当经检验合格,驾驶员、教练员、救生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风险告知、合同签订、规范服务等程序义务;遇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情形,应当立即停止运营;足额配备应急救援力量与装备,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五)规范消费服务,保障游客权益。《办法》聚焦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全面规范经营服务与消费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要求经营者全面落实明码标价、服务合同签订、费用透明制度,主动公示项目内容、体验时长、收费标准、保险信息及投诉渠道。严禁虚假宣传、欺客宰客、诱导消费、强迫消费、非法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放心消费的良好市场环境。
五、新旧政策衔接
《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和《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同时废止。
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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