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制度,鼓励各市县建立一张综合性目录清单,及时调整更新目录清单。
《通知》明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和现行有关规定,负责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发布工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分部门建立涵盖部门及下属单位本级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鼓励各市县建立一张综合性目录清单,涵盖本市县所有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全部收费项目,或参照省级层面做法,分部门建立涉企收费综合性目录清单。省级和市县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要分别在2025年6月底和12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
《通知》要求,及时调整更新目录清单。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要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动态调整更新。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县要根据收费政策出台、清理规范等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更新综合性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每年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开展一次评估论证,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更新目录清单。
《通知》要求,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县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整体谋划与协同推进,合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尽快落实落地。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洪旭 通讯员 王家仁 莫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