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鹿城民营经济发展,4月3日,三亚审议通过了《三亚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30条务实可行的具体举措围绕六个方面,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三亚将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打造公平公正招标投标环境;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每年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进行通报;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创新打造三亚特色信用应用场景集群;加大对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与解决力度,建立健全滚动更新、定期督办的工作机制,解决好民营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完善政策精准推送和直达快享机制,推进更多利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三亚将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持续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通过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强化民营经济用地、用海等生产要素保障,水电气等用能保障,用工保障,科技要素保障,人才服务保障,三亚着力强化民营经济要素保障。
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三亚将为民营企业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每月举办一次政银企对接会;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定期梳理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完善社会投资项目激励机制,对每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排名前六的社会投资类企业予以通报表扬,授予“红旗奖”;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开放,在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等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对民营企业实现应放尽放。
畅通拓宽政商沟通渠道,健全市级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重点项目工作制度;建立政企长效常态化对话机制,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以城市名义致敬民营企业家;落实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支持协会商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养。
为促进鹿城民营经济发展,4月3日,三亚审议通过了《三亚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30条务实可行的具体举措围绕六个方面,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三亚将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打造公平公正招标投标环境;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每年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进行通报;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创新打造三亚特色信用应用场景集群;加大对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与解决力度,建立健全滚动更新、定期督办的工作机制,解决好民营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完善政策精准推送和直达快享机制,推进更多利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三亚将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持续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通过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强化民营经济用地、用海等生产要素保障,水电气等用能保障,用工保障,科技要素保障,人才服务保障,三亚着力强化民营经济要素保障。
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三亚将为民营企业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每月举办一次政银企对接会;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定期梳理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完善社会投资项目激励机制,对每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排名前六的社会投资类企业予以通报表扬,授予“红旗奖”;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开放,在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等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对民营企业实现应放尽放。
畅通拓宽政商沟通渠道,健全市级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重点项目工作制度;建立政企长效常态化对话机制,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以城市名义致敬民营企业家;落实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支持协会商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