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投资促进局开通“自贸港百问”栏目,对企业高度关注、广泛惠及的政策进行梳理和提炼,以问答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更多政策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游艇行业管理,加强游艇造修企业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全省游艇设计制造水平、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淘汰落后产能,海南省全面推行绿色工厂建设,引导游艇造修企业规范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GBT 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DB 46∕T 574-2022《绿色工厂评价技术规范》CBT4522-2022《船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以及《海南省促进游艇修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相关政策,制定了《海南省游艇行业绿色工厂规范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条件》)。
1.《条件》适用于哪些行业?
文件适用于海南省游艇行业企业绿色工厂评价,包括进行游艇制造与修理及游艇配套设备制造的企业,其它类型船艇企业可参照执行。
2.参评企业或工厂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参评企业或工厂应依法设立,信用良好,且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遵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等要求。
3.参评企业或工厂的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应满足什么要求?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应满足《船舶工业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等有关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满足DB46/T 574要求,应当配备与修造游艇能力相适应的污染监视设施和污染物接收设施, 且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参评企业或工厂管理体系有哪些要求?
根据GB/T 19001、GB/T 45001建立、实施并保持本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鼓励开展第三方认证,工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AQ/T 7008要求。
根据GB/T 24001、GB/T 23331相关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及能源管理体系,鼓励工厂进行第三方认证。
鼓励工厂按照GB/T 36000履行社会责任,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定期发布公开可获取的社会责任报告,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
5.工厂采购的产品要注意什么?
制定并实施包括节能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建立动态更新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及以绿色供应链为依托的产品,关注采购产品的绿色运输方式。
6.游艇制造环节有什么要求?
按照GB/T36215对游艇制造环节中有害物质的信息进行管理,使用涂料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及其他有害物质应符合GB/T 38597和GB 30981要求,宜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
7.工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有什么要求?
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GB 37822、GB14554的相关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工厂宜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台账,开展自行监测和监控,结合定期的第三方检测,保存原始监测和监控记录。
8.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前,是否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规定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9.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有什么要求?
根据《条件》附录中的方法计算工厂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容积率应不低于0.7,建筑密度应不低于30%,国家和海南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不低于当地统计局公布的当年平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超过海南省的当年平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10.企业如何申报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企业自行申报,填写《海南省游艇行业绿色工厂申请报告》,并对照评定标准逐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市(县)区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定,经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公示后,对于红线指标全部符合,规范性指标得分60分以上,授予海南省游艇行业绿色工厂荣誉称号;红线指标全部符合,规范性指标得分60分以上,鼓励性指标得分25分以上,授予海南省游艇行业绿色示范工厂荣誉称号,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宜优先考虑推荐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组织申报评定时与省绿色制造评审工作统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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