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7月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今年6月末,海南省辖内累计发生高水平跨境贸易投资试点业务金额623.4亿美元,试点业务不断落地见效。这份成绩的获得,得益于海南持续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试点政策优化升级。
今年6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印发。较前期全省开展的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进一步优化了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内涵。
一方面,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新增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等便利化措施。另一方面,放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优质企业准入条件。鼓励银行将获得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以及优质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试点范畴,便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
海南还修订了《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提高企业在银行办理外债登记的效率。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银行查询和核对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的流程和方法,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并列明了不纳入外债规模管理、无需办理外债登记的情形。实施细则修订后,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外债资金流入的效率,便利企业使用外债资金支持自身经营发展。
为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落地见效,海南持续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梳理现行跨境业务政策提炼形成政策要点,推动政策供给由“碎片化”向“集成化”转变,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清晰、便捷、统一的政策指引,缩短银行柜员业务响应时间,提升涉外主体满意度。海南还连续四年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暖春行动”。采取问卷调查、电话查访、现场走访、集中宣讲等方式,摸清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跨境业务真实诉求,精准开展政策宣传,跨境金融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持续提升。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将继续深化试点改革,加强政策宣传督导,稳步推动便利化政策扩围提质,不断优化辖内营商环境,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来源: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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