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五年来,海南通过财政筑基、税收赋能、金融杠杆同向发力,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制度优势加速转化为发展胜势,为海南高质量发展压舱蓄力。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财政领域的改革开放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既是顶层设计也是法律保障。海南省财政厅紧扣财、税、金三维联动,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持续为自贸港建设夯基垒台、积厚成势。
据介绍,海南积极向财政部汇报争取综合财力补助资金,2018年以来,累计1200亿元投向了环岛旅游公路、迈湾水利枢纽、海南南港“二线口岸”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封关运作项目,在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上发挥了关键作用。
另一方面,境外融资有广度。在发行境内债基础上,海南省自2022年起,连续四年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累计规模达180亿元,打开了多元化境外融资新通道,创造了多项“全国首单”,包括首单蓝色债券、首单可持续发展债券、首单生物多样性主题绿色债券,以及首单航天主题债券。这些债券资金支持了一批全局性、战略性重点项目,为自贸港发展注入了稳定、优质的国际资本动能。
记者还了解到,五年来,海南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推动落地了18项税收政策,逐步构建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殊税制。
一是“零关税”政策迭代升级,目前“零关税”水平达到74%,基本覆盖了绝大多数原材料、零部件、生产设备;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享惠条件、适用范围持续放宽,海南正加速成为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
二是“低税率”政策扩围优化,对于企业所得税15%优惠政策,鼓励类产业目录持续扩容至1249条,为全国最长。对于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将合理的离岛出差、探亲、休假纳入累计天数,同时要求实际居住不少于90天,精准匹配了高端人才离岛展业的现实需求。
三是免税矩阵加速形成,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离岛免税、消博会展品免税以及乐城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共同构成“四轮驱动”的免税政策矩阵,持续丰富消费选择、拓展消费场景。
值得一提的是,对企业而言,上述税收政策是可以叠加适用的。海南自贸港的税收制度作为一个体系,已经彰显出1+1>2的系统集成优势。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为产业发展“添柴加薪”,五年来海南设立了规模200亿元的自贸港建设投资基金和首期规模10亿元的自贸港创新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日益增强。
截至今年4月底,两只母基金已累计设立34只子基金,认缴出资88.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39.7亿元,形成总规模228.1亿元的基金群,共完成投资77.8亿元,75个项目成功落户海南,紧扣自贸港特色和主导产业,形成了“财政领投、资本跟投、产业落地”的良好态势。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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