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闻网7月18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王昊 刘盈盈)日前,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三亚市加强文体旅商展联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海南省措施》)的基础上“锦上添花”,通过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支持离岛免税企业促消费等16条政策措施,挖掘、刺激和释放文体旅商展领域消费潜力,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提档升级和三亚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共有16条内容,包括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支持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支持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支持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支持知名电竞商事主体落地,支持精品夏令营研学游,加大国际邮轮旅游支持力度,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支持离岛免税促消费,支持文体旅商展联合促消费活动,继续发放消费券,提升境外人士支付便利性,支持经营性住宿企业升级产品和服务,支持旅行社创新营销推广活动,支持景区和文化演出经营场所开展品质提升,鼓励各区(育才生态区)加强配套支持。
《若干措施》主要对《海南省措施》中提到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剧目文艺演出、文博艺术大展、体育赛事活动、夏令营研学游、大型展会、邮轮旅游、发放消费券、离岛免税、文体旅商展联合促消费等,依据三亚市实际情况提出不同标准的奖补方案,突出三亚在省内市场的竞争优势。其中,针对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按举办场地、观演规模、举办时段等情形进行分类奖励,并增加旅游淡季奖励额度,最高奖励200万元。
根据《若干措施》,三亚对主办单位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按举办场地、观演规模、举办时段等不同情形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其中,在三亚白鹭体育场或其他户外场地举办的,累计售票总人次超过1万奖励100万元,每增加2000人次奖励递增10万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在三亚白鹭体育馆或其他室内场馆举办的,累计售票总人次超过5000奖励100万元,每增加1000人次奖励递增10万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上浮奖励标准:满足岛外购票观众比例为50%(含)、举办时间为4月至9月、以境外团队为主或具有国际广泛影响力、在新建体育馆运营首年内举办等情形,每满足一项奖励标准上浮10%,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支持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对主办单位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院团优秀剧目,按照累计观演观众予以事后一次性奖励。人数3000-5000人次(含),予以20万元奖励;5000人次以上,且岛外观众比例超过40%的,予以50万元奖励。
支持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对主办单位举办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不含职业联赛),累计观赛观众达1万人次或参赛人数达5000人,予以最高50万元支持。对累计观赛观众达2万人次,且境外观众比例超过10%的,予以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基础之上,若为国际级的(与国际体育组织签约,且参赛国6个以上、世界排名前100名或知名选手至少3人参赛)赛事奖励额度再上浮30%。
三亚还加大国际邮轮旅游支持力度,邮轮吨位在4万吨及以下的,每个航次补贴5万元;4万吨以上的,每航次补贴10万元。此外,邮轮公司年度销售船票超过1万人的,按80元/人予以奖励;年度销售船票超过3万人的,按100元/人予以奖励。不区分“母港邮轮以及访问港邮轮”,且邮轮航次补贴和人头补贴可以叠加。
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举办1000人以上大型会议项目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行业性会议或学术论坛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国际会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举办6000平方米以上规模性展览给予最高160万元奖励。支持离岛免税促消费,推出三亚离岛免税购物季,开展离岛免税购物促销活动。支持三亚免税企业主动“走出去”,对三亚免税企业到国内主要客源地开展专场推介会产生的场地租金、物料搭建等费用给予补助,每场推介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若干措施》还提出,支持文体旅商展联合促消费活动,鼓励商贸经营主体、线上平台企业,在三亚举办促消费、旅文节庆、文艺演出、展会论坛等大型主题活动期间,自主举办商业营销、餐饮休闲等促消费活动,活动举办当月1日至活动结束当月最后一天实现纳统商品零售额或餐饮收入增长超过10%且不低于1000万元、交易单数超过5000笔的,给予50万元奖励。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并将根据实施效果进一步优化相关措施或延长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