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投资促进局
关于采购法律服务机构追缴中介机构奖励资金相关服务需求公告
三亚市投资促进局拟采购法律服务机构追缴中介机构奖励资金相关服务,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采购法律服务机构追缴中介机构奖励资金相关服务
二、预算金额
¥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以内。
三、项目概括:为做好违规支付招商引资机构奖励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根据《关于三亚市原市长包洪文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有关工作要求,需要采购法律服务机构对相关企业提起诉讼。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完成。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和线索,分别向猎邦(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漫马文承(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俊采星驰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已拨付的招商引资机构奖励资金;
(2)根据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采购服务项目范围,有相关成功案例,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七、评选原则
根据提供的合作案例、服务需求分析、服务方案、服务报价等材料,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八、报价文件组成:三亚市投资促进局报价文件组成目录(详见附件1)
九、报价文件密封要求:一正二副,密封装订(正本单独密封)。
十、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8:00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地址:三亚市投资促进局(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2层)。本项目可当面递交材料,也可以邮寄材料。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三亚市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高宇 电话:18612728120
三亚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