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挂牌出让1宗地!位置、用途→

时间:2023-10-16 11:11

内容来源: 三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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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位置、土地用途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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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资告字〔2023〕29号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海岸港务局单元YGHA01-01-04/07/09地块(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3〕803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海岸港务局单元YGHA01-01-04/07/09地块(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部分)内,面积24926.64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经核查2022年10月14日经自然资源部批复的《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城镇集中建设区)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经核查《关于同意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海岸港务局单元部分规划修改图则的批复》(三府函﹝2023﹞81号),YGHA01-01-04/07/09地块(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部分)用地规划性质为文化用地(用地代码:0803),对应土地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

2023年9月22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海岸港务局单元YGHA01-01-04/07/09地块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证明该宗地土地征收及“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已完成。天涯区人民政府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等款项已支付到位,相关征地材料现存于天涯区人民政府。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作业。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我局核查,该宗地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

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规定和《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关于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海岸港务局单元YGHA01-01-04/07/09地块竞买资格条件的复函》(三商管函〔2023〕475号),该宗地投资强度指标不低于200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不低于45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不低于20万元/亩。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结合该宗地所在区位及土地用途情况,本次拟出让宗地适用的基准地价情况如下:文化设施用地基准地价为1410元/㎡,折合土地单价为94万元/亩。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经评估专家小组评审通过,该宗地土地评估单价为4210元/㎡(折合280.67万元/亩),土地评估总价为10494.1154万元。

该宗地系凤凰海岸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完成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未占用农用地(耕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等问题。因此确定以10495万元作为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

(二)开发建设要求

1.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的《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同时,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动工兴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建成,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建成,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根据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三亚湾新城片区控规HP02-02-10、HP02-02-11地块及海棠湾控规HT01-06-05、HT01-06-06、HT07-02-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地绿色建筑等级等相关指标和要求的复函》(三住建函〔2023〕1573号)要求,该宗地应严格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三府〔2022〕295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实施的《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技术标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及《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4.根据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关于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海岸港务局单元YGHA01-01-04/07/09地块开发建设要求的函》(三商管函〔2023〕497号),本项目应按照《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海岸单元YGHA01-01-04/07/09地块规划图则》《三亚中央商务区港务局单元实施开发细则》要求及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方案设计和实施。本项目规划和实施应符合《三亚中央商务区绿色园区专项规划及建设管控》《三亚中央商务区消防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要求。竞得人应在设计全过程中使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在申请建设工程报建时,提交相应阶段的BIM模型及相关设计成果。同时,竞得人应沿用并认可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负责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前期工作成果,且该宗地项目已发生的部分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等费用,均由土地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应与该项目已签订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等合同双方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合同金额为18323.83万元,竞得人应承担原合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约定条款承担费用等。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充分与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对接了解相关情况。

5.根据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关于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海岸港务局单元YGHA01-01-04/07/09地块竞买资格条件的复函》(三商管函〔2023〕475号),该宗地项目建成后,项目自持比例为100%。

二、竞买事项

(一)竞买人资格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根据片区产业规划,该宗地拟用于建设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项目。同时,竞买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严格按照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该宗地竞买人资质由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初审。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三亚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三亚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二)根据2021年2月1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土地出让金缴纳额度及缴款时间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精神,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297万元整(即挂牌出让起始价的60%),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必须先通过挂牌出让竞买人资质的审查。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出具初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

竞买人竞得该宗地使用权,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四)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相关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6时30分。

(六)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4日16时30分。

三、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持在线下载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到指定地点参与报价竞价活动。挂牌报价阶段仅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挂牌截止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

(二)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1月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0时00分。

(三)挂牌报价地点: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6楼601室——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

(四)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203室)。

四、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撤回。竞买人未出席挂牌现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牌交易线下竞价,且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五、确定竞得人原则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确定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确定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确定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报价均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不确定竞得人。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二)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三)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出让公告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出让公告或须知内容确需调整修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交易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88364406 65303602

联系人:赵先生(13807527707)

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lr.hainan.gov.cn:9002/

(五)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国贸大厦C座B栋一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7、18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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