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直升机在凤凰岛停机坪上频频起降,八方游客在空中饱览三亚湾美景。三亚日报记者 李学仕 摄
三亚日报讯(记者 李少云)7月13日,为保障低空旅游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加强低空旅游安全管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亚出台《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产业规划、经营管理、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低空旅游,是指在低空空域内利用民用航空器或者航空运动器材从事的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冒险体验、体育娱乐等各项旅游活动。
在产业规划方面,《办法》提出,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低空旅游发展工作,将低空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市有关规划,结合本市实际,组织编制市低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推动低空旅游产业与酒店民宿、会议展览、节庆赛事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同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低空旅游纳入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用于低空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等,促进低空旅游业发展。
此外,市旅游、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大低空旅游专业人才的引进,支持各类院校、科研机构开设通用航空专业门类,培养飞行、适航、航空器和发动机制造维修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社会资本和政府合作建设、运营通用机场、飞行营地或者特色小镇,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土特色资源依法开展低空旅游活动。
在经营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低空旅游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通过政府网站、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景区、旅行社等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布登记的企业名录,引导旅游者选择合法合规的低空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
同时,低空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明码标价,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低空旅游项目的定价应当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为基本依据,不得实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此外,《办法》还在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明确低空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飞行规则和安全保卫规则,对低空旅游安全负主体责任。
原标题:
三亚出台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
空中游三亚 旅游立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