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延长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时间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相关主体预申报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的需求,决定延长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1月30日,现将预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15日。
二、预申报其他事项仍按照《公告》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25日
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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