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
“开门红、开门稳”加快建设项目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业主单位:
为推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实现2022年一季度项目投资开门红,根据《三亚市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激励措施的通知》(三投办〔2022〕1号)精神,现就做好加快建设项目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建设项目奖励对象和标准
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2022年1月、2月合计完成建安工程费2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业主单位,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完成投资额为项目建安工程费,不包含土地款、设备购置及其他费用,实际完成投资额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登录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相关统计报表,收集整理项目投资数据,由市统计局最终确认与平台数据是否一致。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应把奖励金发给项目施工、代建、监理等单位,获得奖励资金的单位应将奖励金发放给工作人员和建筑工人。同时符合各区政府或其他部门促投资同类型奖励补贴的,只能选择其一,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办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到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附件《三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2年1至2月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并按要求填报申请及准备相应材料,于2022年3月30日前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如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奖励资金申报,以后不再受理。
(二)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函请市统计局对实际完成投资额进行确认,并于4月10日前反馈确认结果。数据确认后,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审议。
(三)公示。市发展改革委将会议审核后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通知相关企业。
(四)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市发展改革委将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名单及金额明细上报三亚市政府,经三亚市政府同意后,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三、申报材料
(一)《三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2年1至2月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四)企业提供2022年1-2月报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投资数据明细凭证(进入系统在“数据查询”处将每月数据表导出打印并分别加盖公章);
(五)企业奖金分配计划方案(主要写明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分配比例);
(六)项目业主单位出具水电用量清单、工程形象前后照片(需显示拍摄日期)、施工进度三方确认单。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全部加盖公章),此外法定代表人需在《三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2年1至2月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相应位置签章,所有材料需齐全清晰,并在盖章后提供PDF扫描版,以光盘形式提交。
四、监督与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赴项目现场开展抽查工作。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发现存在弄虚做假的行为,将追缴已发放的奖励资金。
联系电话:社会投资项目88268133,88298895;政府投资项目88363380。
附件:三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2年1至2月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xlsx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