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加快推进三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三亚市七届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将采取区域评估代替单个项目评估、推行“以函代证”、减少互为前置等方式提速规划许可审批,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批环节,简化、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三亚投资项目实施。
《措施》指出,三亚拟推行区域评估评价,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片区,采取区域评估代替单个项目评估,项目业主单位不再单独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水环境评价等。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估论证审查结论在市政府服务中心网站和审查审批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实现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共用评估结果。已采取区域评估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采取降等审批,但特殊项目、能源、制造等项目除外。
《措施》明确,三亚将通过推行“以函代证”,进一步提速规划许可审批,新建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采取“以函代证”的方式核发规划许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后,可核发“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实行土地出让即开工。
为减少互为前置,《措施》提出合并项目审批环节、取消审查前置条件、优化施工许可条件等举措。简化市政府批准实施的计划内项目审批程序,不再审批该类项目建议书(立项),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总投资由2000万增加至3000万。简化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前置条件,简化施工许可办理辅助要件。
《措施》提出,三亚拟推行承诺制,实行建筑设计指标承诺制、实行生态节能设计承诺制、简化临时建筑审批流程、取消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将原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原由市政府审批调整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承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全部招标事项采取公开招标的,不需再办理招标事项核准手续。
此外,三亚还将加快投资评审,限定编制审核时间。落实并联审批,推行“一窗办结”。按照一窗收件、并联审批、一窗出件的方式,采取综合窗口收件,多部门并联审查审批,部门间信息共享,限定审批时间,综合窗口统一或分批提供批复文件。